第38节

好久不见。

在英国的五年,这首歌被她反反复复,刻入灵魂似的听了无数遍。她告诉自己只是因为喜欢这首歌,告诉身边的所有人她最爱的歌手是eason,但她从来不愿意承认,或许只是,她最爱的人唱过他的歌。

原来他一直都是她最爱的人,哪怕被她狠心埋在记忆的塔底,随着年月,那些敢于回忆敢于暴露的部分都堆满尘灰,而被她深深藏着的,却没有被侵染过半分。

依旧那么单纯,那么美好,那么干净。

酒被喝掉了半瓶,都是她一个人喝的。沈司澜也没吃一口,藉着头顶那点幽暖的光,给她挑光了盘子里的花椒和姜蒜。

舞台上的歌唱完了,男孩又换了一首叫不上名字的,旋律和节奏都很00后。

方珞宁兴趣缺缺地收回目光,又抿了一口酒:“没你唱得好。”

沈司澜拿着筷子的手微微一顿,抬起眸,目光幽幽地看过去。

方珞宁没醉,但大脑受了点酒精的催化,情绪比之前高涨了些,话也多一些:“你后来怎么就不去了呢?”

“去哪儿?”沈司澜表情有点无奈,“你是不是喝醉了?”

前言不搭后语的。

“我没醉。”方珞宁眼神清明地望着他,“我是说,遇光咖啡厅啊。”

他给她夹的那块排骨,险险地掉进她碗里。

“有段时间,你每天都在那里唱歌。”她仿佛完全没注意到那块排骨,“后来怎么不去了呢?”

男人眼皮一颤,紧接着笑了一声:“那么早就开始关注我了?”

方珞宁瞪了瞪他,嗫嚅道:“才没有。”

要更早。

从第一次在活动教室偶然看到他弹钢琴,她就偷偷地记住他了。

再到后来的遇光。

咖啡厅的名字很美妙,真的能遇到光。

她才发现五年前过于注重自我的情绪,却不曾关心过他的情绪。她只放大了自己的不开心,却从来没想过,他是不是也会不开心。

“你为什么会继承家里的公司呢?”方珞宁戳着碗里的排骨,“你的梦想,应该不会是赚很多很多钱吧?”

沈司澜抬起胳膊支在桌面上,托着下巴,目光灼灼地望着她:“为什么不会?”

方珞宁也望着他,说:“你的梦想应该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赚钱也可以是喜欢的事情。”沈司澜笑了笑,“而且这种事情,总要有人做,做着做着不就喜欢了。”

方珞宁险些被他绕进去。晃了晃脑子,才稍微清醒一些:“不对。”

沈司澜笑着把酒瓶拿过来,藏在自己这边。

“如果你永远都不喜欢呢?”方珞宁认真地问他,“就比如,你没法和你喜欢的人结婚,娶了一个你不喜欢的,也没办法日久生情,那样不是很痛苦?”

“你到底是关心我的梦想,还是关心我的婚姻?”男人往杯子里倒满了酒,若有所思地看向她,“还是你其实关心的是你自己?”

“……我没有。”方珞宁眼皮跳了跳,躲开他注视,“我就是打个比方。”

沈司澜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嗓音仿佛夹着啤酒温柔的水汽:“你放心,我不会和不喜欢的人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