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洛特凯亚把那张单子折起来,放进口袋里:“你忘了我也是开车从哥谭来的了?”

洛特凯亚是个懒得买车的人,并不喜欢关注这些,平时出行会随便选韦恩庄园的车开走,但之前有一阵子,布鲁斯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频繁的送他礼物,包括许多车钥匙,领带夹,还有手表。

都是布鲁斯亲自挑选的,洛特凯亚会选一两样戴出来。他从房间里找到自己的车钥匙,无意识的摸了摸手腕上的表盘。指针上钢蓝色的宝石与布鲁斯的眼睛极为相似,几乎一模一样,洛特凯亚经常戴着它,保存的非常仔细,几年过去仍看不到一丝划痕。

他唇角轻轻上扬了一下。

……

正像洛特凯亚猜想的那样,为了买齐那些东西,他在纽约开车转了一下午。为了给托尼多留点时间,他甚至还刻意放慢了一点速度,顺道去给他买了几盒最喜欢那家店的甜甜圈。

他在路边找了个地方把车停好,来到一个热狗摊前。

托尼给他的单子上还在旁边标注了“纽约市最好吃的热狗”,并且专门用笔圈了出来,显然对它非常推崇。看起来味道应该不错,洛特凯亚决定给在斯塔克大厦的超英们多买几个。

然而事情有点不凑巧,他刚好和另一个同样来买热狗的男孩撞到了一起。两个人同时开口,洛特凯亚挑挑眉,男孩意外的看了他一眼,把头低下去,局促的说:“呃,抱歉,先生,我以为您……”他看了一眼洛特凯亚身上的风衣,能肯定这一定非常贵,他真的以为这样的人是不会来吃热狗的:“请您先付钱。”

“没关系。”洛特凯亚温和的对他笑了一下:“我恐怕我等的时间会比较长,你先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