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你终于醒了。”金含笑督了她一眼,扬了扬自己手上香味四溢的狼腿:“想吃自己去打,连食物都打不到,你还想去探险?”

云霄想了想,是这个理,点点头站起来向夜幕里走去。

一个半小时后,云霄遍身是血的回来了,衣服上沾满了粗短坚硬的狼毛,手上拖着一只皮毛棕黄的小狼,身上秃了好几块。

“怎么去了这么久?”吃饱喝足正在舒服烤火的金问。

“没武器,没杀过。本来想杀一只就跑,结果一群狼扑过来咬我,我只好都打了,溅了我一身狼血。”她一把将狼扔在地上,目光在地上搜寻,想找把刀剥皮。

金丢了一把匕首过去,目光看向那头小狼,这才注意到它竟是被生生掐死的,一时诧异又好笑:“你想去玩,要学的还多。”

云霄点点头,很快褪去了毛皮,将肉剃下切成小块串在树枝上,架在篝火上烤,时不时撒上一点调料。

“我们快出去了是吗?我睡了多久?”戈壁滩是荒漠与半荒漠交界,是沙漠边缘的一种地貌,见到它就证明离出去不远了。

金道:“今天是第五天。”

“可惜了。”云霄叹气道:“我察觉到你很强后就想向你讨教几招,结果竟然被我一路睡过去了,造化弄人呀。”

“你就那么肯定我会教你?”金问。

云霄反问:“你那时不就是在教我?”她又好笑的说:“你们不要都当我傻子啊,我是皮了点,好坏还是分得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