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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说了一半,说的人不好意思再说,听的人也脸红了。

少年心想你丫头也是自作孽,居然胆大包天的灌醉我,不知道男人喝了酒,会更加凶猛的吗?

可他还是没有把这话说出来。

归根结底,占了最大便宜的还是他,所以话不能这么说。

曾嬅倩一个19岁的小女生,能壮着胆子做出献身这种事儿,那就证明了她很爱殷俊。

本来也是。

曾嬅倩是聪明人,她知道就算自己和殷俊没有什么爱情的关联,凭借着小时候的交情,殷俊也会管她一辈子的。

即便是殷俊以后不管她,她这几年已经挣了一两百万,还买了一套别墅,基本上也就保底不用发愁生活了,以后演演戏,找个好老公嫁出去,一点儿难处都没有。

可问题在于,她并不想这么过。

从殷俊自那些绑匪的手里把自己救出来之后,小丫头的一颗心就系在了殷俊的身上。

那时候肯定不懂什么是爱情的,只知道自己想要俊哥一辈子保护自己。

长大了以后,随着和殷俊的相处,曾嬅倩才晓得,自己是早已爱上了俊哥。

可惜的是,俊哥身边的美女太多了,曾嬅倩觉得自己没有太大的优势,所以还有些自怜自艾。

也就是等到了现在,曾嬅倩终于是忍不住相思,牙一咬,就把事情给办了。

虽然昨晚是疼得厉害,可成为了俊哥的女人,这种心理上的满足,大大的压过了身体的疼痛。

只不过呢,现在看到俊哥要找自己算账,曾嬅倩就只能是靠这个来撒娇,逃脱惩罚了。

还别说,曾嬅倩的这么可怜巴巴的一说,殷俊有什么的气,也都瞬间消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