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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总算有一件事情,是李思辰不会的了。”

“精通数学,擅长语文,在排球和医术上面也有着惊人的造诣。李思辰之前的种种表现,简直就是非人类嘛。还好,现在总算有一件事情,是他不会的。要不然,我真得怀疑他是外星人了……”

“哈哈哈,李思辰不会唱歌,这实在是太棒了,我终于是有一样本事比他强了!嗯,虽然我唱的歌经常会跑调,但至少比五音不全要好啊!”

自从李思辰来了后,高一三班的男生们便觉得压力山大。因为李思辰的种种表现,实在是太牛逼太杰出。别说是追赶了,就连仰视,都让他们觉得很吃力。

正因为这,才让他们在看到了李思辰的一个短板后,心生喜悦。

甚至还有人不怀好意的起哄:“辰哥,你就唱一个吧,哪怕是唱的再怎么难听,再怎么走调,我们也认了!”

起哄的这几个男生,都是对李思辰受女生欢迎怀有嫉妒心理的,他们期待着看见李思辰出糗的一幕。

倒不是说他们跟李思辰有什么仇怨,这样做,纯粹是嫉妒心在作祟罢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名叫马皓颉的男生站了出来,说道:“李思辰同学,你听见群众们的呼声了吗?今天晚上,你必须得唱一首歌!哪怕是两只老虎这样的儿歌也行啊!”

这个马皓颉,跟赵元是好哥们。自从赵元被李思辰给踩伤脚踝住进了医院后,他便一直在寻找机会替自己的好哥们报仇。

只可惜,李思辰在那之后的表现,实在是太惊人了。不但让领着一票古惑仔来学校堵门的程浩宇铩羽而归,还差点儿把程浩宇给送进到派出所里面去。

连程浩宇这样的南山中学一霸都吃瘪了,马皓颉哪里还敢轻举妄动?而此刻,他自认为是找到了一个让李思辰出丑丢脸的最佳时机!

虽然不可能让李思辰受伤住院,可让他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丢脸,也算是为赵元报仇了。

马皓颉甚至已经在心里面想好了,只要李思辰一开口,他立马就嚷嚷“好难听快别唱了”、“别人唱歌是要钱,你唱歌是要命”之类的话,好让李思辰难堪到极点,彻底下不了台!

马皓颉心怀不轨,可其他人并不知道这一点。大伙儿都图个热闹好玩,于是就有更多的人,开始附和起了马皓颉的话。

“是呀,辰哥,你就随便唱一首呗。放心,我们绝对不会给你喝倒彩的!”曾毅挤眉弄眼地说道,鬼才相信他不会喝倒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