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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生存而杀戮,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大部分的罪犯都不会让人太过惧怕,毕竟人们能够明白他们的犯罪动机,也知道应该怎么防范自己遭遇不测,避免死于非命——

给家里安上一把好锁,睡觉前记得锁好门窗,晚上尽量不要出门瞎逛……

尽可能的走在装有煤气灯的主要街道上,没事就别去人多的地方尤其是三教九流混杂的地方凑热闹……

不要沉迷舞会和酒会等熬夜活动,出门的时候必须警惕扒手、妓女、假医生、假商人或者一切行踪诡异的陌生人……

——这就是普通市民阶层在让人没有安全感的伦敦生存的准则。

但是反过来,也就说明那些并非是为了生存而杀戮的家伙的真正可怕,他们不为了什么,就是单纯的为了杀戮而杀戮,享受猎杀这种行为的本身。

仿佛存在意义就是一个杀人鬼……这就很让人恐慌了。

没错,一件前所未有的恶劣案件,仿佛一颗深水炸弹那样,直接震撼了伦敦这个大污水坑。

大约是最能够让人感觉到头皮发麻毛骨悚然的罪犯,设计了单纯以折磨人来取乐的杀人布置,甚至没有自己动手,就逼得受害者自己做出了各种自残行为,在临死之前疯狂的折磨自己……

不知道性别,不知道年龄,什么都不知道……没有任何足够的线索指向罪犯本身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又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做出这样令人发指的事情。

但仅仅是他的所作所为,杀害的受害者的鲜血,就足够将他的存在在史书上染红了。

……

……

又是一个阴霾多雾的早晨,屋顶上笼罩着一层灰褐色的帷幔。

贝克街44号,一楼的盥洗室里突然传来了清脆的玻璃碎裂的声音。

站在洗手台前,史密斯先生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他的拳头狠狠的砸进了碎裂开来的镜子中心,重重的击打在后方的墙壁上,但是他的拳头没有被割伤出血,反而还是坚固的墙壁微微凹陷了些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