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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妍华便是其中之一。

“有劳莫姑娘。”何寄说着进屋,接过她手中衣裳,见她仍站着,便问道,“还有何事?”

莫妍华的目光落在桌案上,那上面放了根簪子。

玉兔抱桃簪,簪已有些变形,金色黯淡,上头有斑驳血迹,看得出来主人时常带在身上。

“这是……”她神色变得急切。

何寄将衣裳随意扔到椅上,拈起簪子,面无表情:“拙荆之物。”

小姑娘的面色顿时煞白,细细“哦”了声,转头飞奔而出。屋里只剩下何寄一人,他拈着簪子,指腹抚过簪身上的斑驳血迹,思绪陡然间飘远。

那是他从军第二年的事了吧,那次他带百人小队深处敌腹,差一点,便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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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第一次尝到战争残酷的滋味。

那日急雨如注,树摇草动,他们的埋伏遭遇出卖,江南王早一步做了准备,将他们诱入陷阱。他只记得自己杀红了眼,耳畔只有同袍的惨烈叫声,他搏命杀到江南王跟前,手中枪剑早已尽失,被江南王近身侍卫压制在地,生死一线间,亏得他藏着这枚簪子在身上。

以簪代匕,刺入对手颈间,血沿着簪子灼烫了手。

他提着江南王的首级归来,战功卓着。

然而这身功勋背后,沾染着无数英魂之血。

那一役,同去的百名兄弟,无一生还,只有他活了下来,因为这根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