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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中有人好做官,再加上地方上有人扶持,更是舒服。

李富胜端起酒碗,道:“我是奉靖南王军令来的。”

郑伯爷没起身接令,都是自家人了,而且还是在这个场合,太形式就显得生分了。

“眼瞅着要打仗了,王爷命我率本部兵马四万,加两部晋营三万,总计七万兵马,来你这儿打秋风。兵马在后头,大概明早到,我先过来蹭口吃喝,呵呵。”

打秋风,肯定不是吃雪海关的,必然是吃雪原的。

其实,在去燕京之前,田无镜就和郑凡说过,派出兵马帮郑凡把雪原先整理一下,但这不恰好赶上了燕皇要对楚开战了么,郑伯爷原本以为应该没戏了,谁成想田无镜还真没忘记雪原野人的牲口群。

郑凡笑道:

“巧了么不是,就在先前,我刚收到军奏,在我雪海关北面数十里处,就有数万野人兵马集结着。”

“噗!”

李富胜刚喝进嘴里的酒直接吐了出来,他是有这种本能了,凡战时,不会饮酒。

同时,

李富胜眼睛马上开始泛红,显然是老毛病又犯了,急不可耐地喊来自己的亲卫:

“快,赶紧传令下去,让他们加快行军,夜半之前,先锋军必须给老子赶过来!要是让老子错过这次机会,老子扒了那几个崽子的皮!”

吩咐完,

李富胜又猛地抓住郑凡的双臂,

激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