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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种的差异,其实并不大,至少,没想象中那般大。

你可以说野人战斗力不行,常常被燕军以几分之一的兵力暴揍。

但野人王当初可是带领野人杀入雪海关,打败过司徒雷也打败过大皇子的东征大军的。

这些野人骑兵,分割一下,各自归各镇,打散了,揉开了,也就消化下去了。

统筹训练之下,

必然又是一支精兵!

有阿程在,有苟莫离在,现在还有金术可他们几个新冒头的将领在,再配合瞎子手底下那帮人的思想政治教育,郑伯爷对于练兵的事儿,真的一点都不担心。

两大雄关一座城,

晋东之地,

地盘一下子扩充得太快也太大了,

兵力上够不够?

必然是不够的。

所以,

野人兵,这会儿就必须得用了,好在有第一镇在前,苟莫离已经在伐楚大战时,用野人的血,贡献出了足够多的诚意,接下来再用野人兵,本地军民的抗拒心理,会弱很多。

而且,

仿照“八旗”所建立的军镇制度,其本身就能够极大的弱化掉民族的隔阂,将战争和生产相融合,形成以标户,以营,以镇,再之后,最上方以郑伯爷为核心的新的归属感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