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圣目光微沉,
道:
“你该弃枪的。”
兵器,终归是被人所驾驭;
先前,最明智的做法,应该是以兵器去抵御龙渊身上的强横剑气,再顺手将之丢弃,而魏忧则是死抓着枪身不放,结结实实地承受了这一剑之威,是以其身躯!
想当年,剑圣还没能开二品时,和田无镜对决,田无镜的锟铻,也是该丢就丢,一些伤,该受就受,但求能避的就必须要避开。
这样打架,才划算。
魏忧很强,比之当年的田无镜如何?
自是比不过的,但他却没丢枪。
外表看起来,很是狼狈,但其内在,必然受创更大,气血也开始四散,筋脉处处崩断,就这一剑,以最愚蠢的方式承接下来后,基本就成了大半个废人!
面对剑圣的疑惑,
魏忧强撑着再度挥舞了手中的长枪,摆出下一个迎敌的架势,笑道:
“枪不在手,就意味着输了,枪在手,意味着我还没输,被剑圣一剑而击败,传出去,太难听了,怎么着,也得多蹭个一剑!”
当剑圣开二品时,已经被削磨了这么久的魏忧清楚,自己没戏了;
既然如此,不如求一个痛快,哦不,是更痛快。
剑圣摇摇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