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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客,你点。”正高兴的丁旗兴高采烈的把菜单递给了白莫儒,“我来之前就在想能不能遇到你,没想到真的遇到了,对了你们住在哪个客栈之中?”

如今,他们这也算是他乡遇故知。

白莫儒接过菜单看了看,然后放在了桌上,他对店小二点了点头,然后道:“就按之前的吧,我们换个地方坐,就在这里吃。”

那店小二自然不会有意见,连忙下去吩咐。

丁旗并未多想,只当白莫儒之前也在这里吃过东西。

白莫儒与店小二说完,又回头看向丁旗,与他说道:“我们托了朋友的福,如今住在这街道附近的小院子里。”

“你们什么时候到的?我到了有几天了,现在也住在这街上的来福客栈里,你要是有时间可以来找我玩,这京城我来过两次,还算熟悉。”丁旗又道。

丁旗之前颇为自负,与白莫儒熟悉之后抛开那些成见后,性格倒不难相处。

几人正说着,店小二已经开始上菜,依旧是十道菜,依旧是两个冷盘两道汤加六个菜。

不过这顿饭菜的大厨明显偏爱鸡肉,这一桌东西下来除了凉菜,其它清一色的全都是鸡肉。

见了东西上桌,丁旗愣了愣。一般来说,极少有人点菜会点这种类似百宴的菜色,即使是再喜欢一样东西,这样吃也是会腻的。

他又看了看白莫儒,见白莫儒眼中也有几分惊讶,心下更是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