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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到三岁的小奶团,皮肤雪白雪白,漂亮精致到看不出是男孩还是女孩,就那么穿着一件很好看的背带裤,摇摇摆摆地从繁丽秾艳的蔷薇花簇中跑了出来,带着夏日所有明媚的阳光,捧着一朵花,递给他,脑袋一歪,笑得眉眼弯弯:“哥哥,花花送给你,你愿意来我家吃饭吗。”

他自然是愿意的。

可是那个时候的他也是想要自己的父亲和自己的家的,所以当一个星期后那个男人又来了的时候,他一路追到大门口,紧紧拉住他的手,问他能不能带自己走。

那个男人当时沉默地看了他很久很久,然后一根一根用力地掰开他的手指,说:“子规,对不起,爸爸实在不能要你。”

他的手指当时被掰得很疼,疼得他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都有液体滚落了,那个男人还是没有放轻任何一点力道。

那么决绝,似乎毫无留恋,毫无犹豫,似乎他真的就只是一个没用的垃圾。

起码那个时候的秦子规是这么想的,他觉得全世界没人会要自己。

然而那天正在过三岁生日的盛衍却迈着两条小短腿一路吃力又笨拙地从他家门口跌跌撞撞地追到了小区门口,满脸都挂满泪花。

然后很努力地跑到他跟前,挡住他,踮起脚,把这三块两毛钱尽可能高地捧到那个男人跟前,一边忍着哭腔,一边打着哭嗝说道:“我听姨姨说,你想要好多好多钱钱,那我把我所有的钱钱都给你,你不要带子规哥哥走好不好,衍衍求求你了,衍衍求求你了。”

于是那一年盛衍许的“子规哥哥永远不要走”的生日愿望实现了。

也是那一年,秦子规决定,既然老天爷已经听到了他在那个七月午后的卑微祈祷,那他就要好好履行自己的诺言。

所以两家大人才总是笑话他,盛衍用三块两毛钱就把他买回去了,这买卖做得真是划算。

而这三块两毛钱也就一直被他收藏到现在,没有告诉任何人。

如果不是因为他今天腿受了伤,行动不便,来不及阻止某个左右不分的糊涂蛋,应该还不会被人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