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暮深:“……”

因为家里多了七头猪,生活一下子就宽裕起来了。顾朝朝再也不用操心弄肉的事,整天除了去找点干柴和野果,就是在山洞里吃了睡睡了吃,连脾气都好了很多。

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沈暮深实在是太味儿了。

也不怪他,身上的伤还没好全,不能沾水洗澡,原本沾在皮毛上的血迹都凝固了,把毛发打成一个又一个的结,而他的体温又很高,将这些凝固的血烘得热气腾腾,每次顾朝朝一进山洞,就会闻到一股说不出的气味。

说臭也不算臭,就是不太好闻,像……浓郁的狗味儿。

考虑到沈暮深的自尊心,顾朝朝没敢跟他说这件事,只是从每天倚着他发呆,变成了每天坐在洞口发呆,到最后干脆借口出去散步,不留在山洞里了。

她每次出去,沈暮深都十分不高兴,可又不愿意说,只能板着脸看她离开,直到她回来才抱怨两句。

两人这种相处模式,让顾朝朝有种和他结婚多年已无爱情、彼此嫌弃却又为了孩子不能离婚的中年夫妻感。

而对于顾朝朝的形容,沈暮深只是嗤了一声:“我不可能娶一个劣等兽人,更不可能跟你生孩子,你死了这条心吧。”

顾朝朝:“……谢谢,我对你也不是很有兴趣。”

沈暮深又看她一眼,没有回应。

顾朝朝嫌他无聊,干脆继续出去找干稻草。她最近收获颇丰,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能做一个属于自己的床了,只是有床归有床,没有被子,冬天一样是要跟那匹脏兮兮的狼睡。

想到这里,顾朝朝叹了声气。

“顾朝朝!”

身后传来清亮的声音,顾朝朝愣了愣,回过头就看到好几天没见的阿壮,她顿时开心招手:“阿壮!”

“你在这里干什么?”阿壮问。

顾朝朝拍了拍怀里的稻草:“我想多找点这个,睡得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