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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以后一定改,您就饶过我这一回!”

有的时候不是人骨头硬,胆子大,而是没进过派出所,带过公家分配的银镯子。

一进到这个地方,巨大的心理压力就能让人崩溃。

说到最后,那店主竟哭了起来。

但无人怜悯。

旁边有同志递上调查资料,主审看了几眼。

除了消防和安全卫生问题之外,这个店主最严重的情况就是制作和贩卖假冒伪劣产品。

他打着其他餐厅的名义大量烤制小猪,每只售价800元,在过去短短20余天内,就非法牟利九万余元。

除了假冒他人品牌,食材质量也很有问题。

他用的也不是烤乳猪专用的香猪,就是普通的养殖场小猪,所以后期口感才会那么差。

一般养殖场养猪都是论斤卖钱,所以没长大的小猪基本不往外卖。

后来销量上升,店主长期合作的养殖场凑不齐那么多小猪。

为了寻找体型接近的小猪,他开始四处收购,更无法兼顾质量,甚至明知很多小猪健康状况不好,还依旧低价收购……

“别嚎了,”警察敲了敲桌子,严肃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0条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1注:

他停顿了下,“而且你伪造并冒用人家的注册商标,已经构成侵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刑法》,被侵害的餐厅和消费者都有权要求经济赔偿。”

侵犯别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话,也是要坐牢的。

店主脑袋里嗡的一声,这次是真傻了。

他当时就只想着赚钱,根本没考虑过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