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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的声音如鬼魅一样,“表妹,这猫儿还有个别名,叫做银豹,最喜吃年轻姑娘的血肉。”

“啊啊啊——”

张婉儿吓得尖叫,再看看两只豹子将那块生肉咬得血肉模糊,顿时浑身发寒,牙齿打颤,“皇、皇上,婉儿先告辞了!”

话音刚落,不等李逸说什么,起身直奔大门,一双三寸小金莲也不疼了,跑得飞快,像是后面有恶鬼在追赶她。

“这张婉儿,胆子忒小了!”

李逸摸摸豹子的脑袋,道:“要是王姑娘在就好了,王姑娘胆子大,一双天足,能跑能跳,唉!”

当初是孙忠跟着李逸去南京,罗翔、崔继平等人留在京城,故而对这位王姑娘只闻其名不见其人,但能让皇上念念不忘的必定是绝色佳人,只是,这一双天足,到底说不过去吧,崔继平在京中置办了一座宅子,养了三四个美貌女子,各个都是金莲小脚,能放在手上把玩。

这年头,拥有一双金莲小脚才是美人的标配,只有丑女、贫家女才有一双大脚。崔继平大着胆子说:“皇上,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这大脚有何好看?”

李逸嗤笑一声,“你倒是让她把轻云给解了,恶心不死你!”

想想就嫌恶得很,裹着长长的裹脚布,走两步就不行了,模样畸形,让人恶寒。人的脚又不是梅花,硬生生凹出一个形,能好看才有鬼!

崔继平识趣地不再说这金莲大脚的事情,道:“还是皇上您看的分明。”

李逸从崔小姐那里打探到王姑娘的闺名是琼姿二字,瞧瞧,连名字都起得这么清新脱俗,比那俗气的婉儿、玉儿好听一百倍!

想起回京前与王琼姿见过的最后一面,李逸心里不是个滋味,王琼姿脾气不小,还有主意,指不定自己刚离开南京,她这边又有了新……

这崔咏的信怎么还不来,李逸有一点烦躁。

罗翔脑子转得快,献上一计谋,“皇上您贵为天子,可令群臣举荐贤才,不如举荐了王姑娘的父亲进京为官,届时,王姑娘只怕也会随其父一道进京。”

李逸一个暴栗敲过去,“王姑娘的父亲早就仙游了。尽出馊主意,如果真开了举荐贤才这条路,只怕臣子们都会举荐自家亲信同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