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兽丹留下我才能不损失啊!”

第二百一十八章 你可真是个快男!

李遥怎么也没想到,来阿姆达尔街上随便逛逛,就能第一次见到纸牌杀真正的话事人,拉格朗日。

这也是李遥第一次见到纯正的人形神族——一位传说中的叛神,看起来似乎是个科学家。

如果不是拥有法则之力,以这位拉格朗日约等于零的战斗技巧,掬风都可以给他揍趴下。

通过几次与神族、神兽、半神以及神族代理人九曜的战斗中,李遥总结出了神族的三个战斗特征:

第一,神力。

一种金色的高纯度特殊灵力,在灵压上碾压普通灵力和幽冥的冥力,约等于灵力与冥力融合之后提纯、加压的力量。

第二,是一种消解、吸收灵力的力量,李遥先后与豹子、晷古真人的战斗中,已经领教过了。

神不但本身力量碾压你,还能吸收你的力量为其所用。

因为李遥的力量比较内敛,灵压也很低,没有特地吸收的价值。

如果他是个皮薄馅大的类型,早就被神族榨成干尸了。

第三,法则之力,利用神力驱动在局部定义任何法则。

理论上,法则之力才是最致命的!

目前,李遥还没遇到太高阶的法则之力,还能勉强应付,未来谁知道呢?

有这三种力量的加成,李遥可以想象,一个纯正的神族,哪怕没有任何战斗技巧可言,都能吊锤身经百战的帝国大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