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乞丐

古代农家媳 忌诗 1847 字 6个月前

“去吧。”杜氏挥挥手,微闭着眼,一手拄着额头。

翠西又磕了一个头,眼神在杜氏的小腹上一晃而过。

“兄弟,尝尝,得胜楼的火焰刀。”一个乞丐把一个水囊甩给一个年轻人。

破衣烂衫,披头散发,头发上还结了一坨坨油垢,若不是他喝酒的时候把头发往两边拨了拨,就是何氏从跟前过也看不出这人就是失踪两日的李壮。

当天夜里李壮一气之下从杜家跑出去之后,身无分文又找不到去处,不想何氏他们担心,他也没有准备好用什么理由去见他们,更不想让杜氏和那奸夫逍遥得逞。原本他还不觉得,可两天的乞丐生活让李壮突然发现,他不就是一个乞丐?不过衣着光鲜一点罢了,事实上呢,还不是和乞丐一样在求,祈求有人真的心疼,祈求真的喜欢,卑微到了尘埃里,可他什么都没得到。

事业是别人家的,孩子不是他的,媳妇的心也不在他的身上,除了性命他还剩下什么?

抛开了面子,他才觉得他自己以前过的什么日子,画地为牢心甘情愿的为杜氏,却在某天被人扇了一耳光,并被告知,他的头顶有一只明晃晃的绿帽子。别人都知道,只是他色盲,或者近视看不到。

好人,那是什么玩意儿?李壮狠狠的灌了一大口,撩袖擦了下嘴巴,大声叫道:”痛快!”

说着又把水囊扔了回去。

旁边的乞丐嘿嘿一笑,抿了一小口就又用木塞子紧紧的塞住囊口,怕跑了酒味。

“虎头,你也太不够意思了,不就两口酒,看你吝啬得那样。”李壮不满道。

“这酒可是个好宝贝,我留着慢慢喝。”虎头也不介意李壮的话,小心翼翼的把水囊藏好,又盖上了一层稻草遮住。

李壮知道虎头绝不是吝啬,在缺钱治病的时候,这酒能挽回一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