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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爱上一个人太快, 那你遗忘或是不爱这个人的时间,要么就是一瞬, 要么就是一生。

前者是因为乍见之欢,肉体之愉, 所以遗忘非常容易;而后者则是因为一见钟情,便钟情一生,所以执迷不悟,至死都舍不得忘记。

时亦南一直以为自己大概更像前者一些, 可他忘不了白一尘, 所以他大概也有些像后者。

又或许他其实是那个很中间的人, 既贪恋乍见之欢, 肉体之愉,也贪恋至死不渝——不过不是他的至死不渝, 而是白一尘对他的。

他们分开已经四年了。

时亦南还记得白一尘的模样,因为他有他们的合照, 可是他几乎就快要忘了白一尘的声音,不管他怎么去记, 那个人的声音似乎只会在记忆里出现, 不是真实听见的, 就没有一点被记住的感觉。

直至他们分开的第五年伊始,时亦南收到了同学聚会的邀请。

他在华城27层楼那么高的地方,站在窗前朝南边的方向眺望, 南方有座城, 叫南城, 他和白一尘曾经就是在那里念书,也是在那里在一起的。

这一刻,时亦南无比想要重新回到那座城市。

他不想念那座城市,他只想念住在城市里的那个人。

他们分开之后,他再也没有办法和其他人在一起,也没有办法爱上其他人——因为他总是会拿其他人和白一尘做对比。

而没有一个人是比得过白一尘的。

不管多么漂亮的人站在他的面前,时亦南能想到的只是白一尘的音容笑貌,不管那些人怎么向他诉说他们的情深,时亦南能想到的也只是在他离开后,白一尘难过又哀伤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