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他摘了耳环,随意扔在一边的地上,就一如他一向随随便便就丢了我能够付出的一切努力一样。

我早有心理准备这么一天迟早是要来的,虽然还是看着它发生了,但毕竟这算是我死后的事情了,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把它算成我人生中的另一大败笔。

这种时候自然有狗腿颠颠地帮他捡起来。

然而这次捡起耳环的人却有精致修长的手指,一双修长的腿和完美的身架,他抬起身的时候就像慢镜头,染成金色的头发,五官清秀俊美,带着无奈而略微宠溺的笑意。

夏明修。

他还是一如既往,生命里带着太阳的光辉。

一个完美得叫我活着的时候嫉妒得想要撞墙的人。

我活着的时候是不承认他有什么好的,我总是说那样的美少年不够阳刚,保鲜期也短。现在总算可以站在局外人的立场用正常的审美公正地评价他的美好。

“夏明修先生也到了!”立刻有工作人员喊,他人都已经在这里了,这种增强气势的大喊多没有必要,就好像太监在叫“皇后娘娘驾到”一般。

洛予辰和夏明修对视一眼,只是一眼而已,我却在洛予辰眼里看到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温度。

严格来说并不是从来没有见过,常见的,只是洛予辰从来没有那样看过我而已,我看见他和夏明修的每张合影,都有差不多的眼神。

输得彻底是早就明了的,因为本来就是一场没有任何翻身可能的必败的局。因为情人的心从一开始就不在我身上,因为情敌实在是过于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