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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混混头子叫刘宇。是市里某民办企业老总家的儿子。

染了一头小黄毛,又有钱,天天就喜欢带着一群走狗小弟在学校里横行霸道。

某一天,突然就在走廊上拦住了程彻。

嘲笑他土气的穿着、没品位的黑框眼镜。

不久,刘宇开始带人掀程彻的课桌,撕他的作业,把他的笔全部丢到窗外,把他整个书包扔进厕所水槽里。一群人抽着烟,在一旁哈哈大笑。

再后来,更开始埋伏在他放学的路上找他的麻烦,甚至到程彻打工的店里恐吓,吓得老板不敢再继续留用他。

程彻的生活,本来就难。

非常需要打工的那点钱,可那些人却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地找他麻烦。

从小到大,对他来说人生本来一直都在雪上加霜,没想到高中又会遇上一群神经病,时不时跑过来狠狠补上几脚。

……这样的日子,真的好没用希望。

纵然再怎么坚强,程彻最终不过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而已。

真的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

那天下课后,又听说那群人要在放学路上埋伏他,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后一个人恍惚惚走到操场。

高中的操场,观众台还不是水泥砌的,而是一排一排铁架子。

他爬了上去,爬的很高。

阳光特别刺眼,看着下面的茵茵绿草,几乎升起想要干脆跳下去的念头,一了百了。

但终究是不能跳。

他一了百了,年幼的弟弟要怎么办?更何况他也并不想死,因为不甘心。

怎么能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