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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吭哧吭哧扛过去了,以赵清嶺了解自己弟弟的尿性, 这些书能在医院的书架上存活满一星期吗?

并不能。

“唉, 我之前就没有见过谁看书, 能像那熊孩子一样看得那么费的!送过去几天就刷刷给你看完了,一看完就又要买新的。一周折腾一次,也就彻彻你那么有爱心还纵着他!”

程彻笑笑:“可是, 送过去的书,小筵都有读啊。”

“小筵的脑子真的特别聪明, 是那种天才型的过目不忘, 读完一遍都能记住,所以看完自然就可以不要了。而且他又不是扔了, 都是捐给流动图书站会送到山区……也算做好事不是吗?”

赵清嶺挑眉, 托腮看着他。

看着他说起自家弟弟时, 眼角泛起的宠溺。

口亨~“哎,问你,是不是我弟要是再大个十来岁的话,也就没我什么事儿了?”

“嗯?”

“小东西长得比我帅、头脑又比我好,还比我年轻、可爱,还特别喜欢粘着你。”

“将来长大了,更是前途不可限量了?”

赵清嶺眯着眼睛,程彻愣了片刻。

“你……不是连你自己弟弟的醋都吃?”

赵清嶺:“不行吗,你都没给我买过书!天天给他买!”

程彻无奈,笑笑,想想还是哄下吧:“好好好,给你买,你想看什么?”

赵清嶺:“看你上次说的二战、塔林那本。”

程彻点头答应,又要搬书,腰间忽然一重。赵清嶺又开始进入日常突然撒娇模式了,整个儿把头埋在他的颈窝,喃喃。

“你是我的嘛。”

“是是是,”程彻垂眸,抿了抿唇,声音有些不稳,“是你的。”

真正说出“是你的”这么区区三个字的时候,心中一阵酸酸软软。

这三个字对他来说,其实分量和“喜欢你”……也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