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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堂叔啊,从小就喜欢行侠仗义。”凌玥绘声绘色的说道,“为了能够练就一身的好武艺,他三岁就与家门口的黄狗搏斗,七岁时已是百狗斩,十七岁时万狗难敌,是十里八乡一等一的俊杰!”

“为什么一定要打狗呢?”一名留着红色络腮胡的扈从问道,“还不如去打狼呢!”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凌玥摆摆手,不以为忤,“狗这种东西,形只影单久了,就会散发出一股难言的清香,一旦香成,就会性情大变,见不得夫妻恩爱,严重者甚至会为祸一方乡里。”

作为一名从来没在大漠里见过狗的淳朴漠北汉子,大胡子扈从……信了。

一旁的杨戬不得不深处一根手指,把快要蹿出袖子的纸片塞了回去。

“汪!”

小天不满的叫声直接在他心底响了起来。

“总之,十七岁时我堂叔已经练出了一手打狗棒法,可在不知不觉之间,他也沾染上了狗的清香,祸根早已埋下,可惜无人发觉。”

说到这里,凌玥摇了摇头,一脸惋惜。

“某次他出门访友,路过一处荒山野庙,在那庙中见到了一名书生。”

“那书生自称上京赶考,然而途中舟车劳顿,只得借宿庙中,幸得此处主人垂青,得以在此安顿学习。”

“二人没聊一会儿,野庙主人便现了身,那是一位俏丽娘子,眉目秀丽,身姿婀娜,然而我堂叔定睛一瞧,却见那娘子印堂发黑、面露青铁,分明是已死之人!”

“嚯。”一众人捧场的倒吸一口凉气。

凌玥继续说道:“那鬼娘子与书生耳鬓厮磨,整的他五迷三道,连自己早已错过了皇考都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