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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弗森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球员,爱他的人会爱他爱到发狂,小詹,韦德,安东尼,小炮,全部都是艾弗森的死忠球迷。

但是呢,不喜欢他的人,就算是把艾弗森送到他的球队,他也不会要。

而nba大部分的管理层都是不那么喜欢艾弗森这种风格的球员的。

所以,艾弗森虽然大牌,贵为六大后卫之一,但是对他有很大兴趣,同时又是强队的球队不多。

活塞算一个,掘金队也算一个。

这两个是对艾弗森有兴趣的球队中唯二在上赛季打进了季后赛的球队。

所以,这两个球队让艾弗森选,艾弗森最终还是选择了丹佛掘金。

说真的,安东尼的吸引力还是很大的。

现在的安东尼还是一个让人看起来有超巨潜力的球员。

而和安东尼组成的双枪,也让艾弗森看到了未来的希望。

其实艾弗森最想要去的球队是森林狼。

艾弗森非常的想要和加内特打球。

在历史上,76人给艾弗森选择权的时候,艾弗森就想要去森林狼。

现在,随着加内特在nba的名声如此之大,艾弗森就更加的渴望去森林狼了。

只是呢,森林狼的老板好不容易把森林狼的薪水弄健康了,再让他吃下艾弗森,这个……

说真的,十年怕井绳啊。

何况,森林狼这边觉得,拉里休斯在森林狼做的很好,没有必要换一个相同风格的球员来替换拉里休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