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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它直冲过去,会给我们更高的相对速度。”恺撒把对讲机扔进了水里。

这是最后的命令,他已经无须说更多的话。

水底的光明越来越耀眼,摩尼亚赫号发动了引擎,轮机长把仅剩的动力全部输出,这艘行将沉没的船吼叫着扬起船头,如同脱缰的烈马。

远处灼眼的光明在同一刻拉成一线。

雷达显示龙王的时速高达八十海里,摩尼亚赫号也达到了它的极速五十海里,加起来一百三十海里的相对速度,相撞只在雷霆般的一瞬。

恺撒平静地发射,一道又一道暗蓝色的弹道进入水中,直击龙王的头部。水下传来了龙的咆哮声,整个江面上弥漫着白气,隐隐地龙首从水中扬起,浑身鳞片的人站在龙头上,金色双眼狞亮,刺破了白雾。恺撒把狙击枪也扔进水里,张开双臂,全部精神集中在“镰鼬”上。

他感觉到扑面的热浪了,强得如同一场燃烧的飓风。

“还不够……再近一点!”他在心里说。

一百三十海里的相对速度,一百米的距离,龙王只需一秒就可以穿越。距离越近,风暴鱼雷的命中率越高,但距离越近,风险也越大,只要错一秒钟,他就会被龙王的烈焰烧焦。目光测距无法那么精确,但他还有镰鼬,他信赖这些风妖胜过信赖眼睛。

对冲的局面就像回力球游戏,面对时速几百公里回射的回力球,不能闪避,而是要伸出手臂,在最精确的瞬间接住它。

虽然不闪避可能被球砸得鼻青脸肿,但是站在球场上的人绝不闪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