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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电话里面说的是想要将《我和我猫和我狗》改编为动漫, 但是真到了出版社去看对方发过来的合同之后,沈松雨才知道并不是自己想象的这么简单。

这就不得不先了解一下动漫的产业链, 第一步是创作, 这一步《我和我猫和我狗》已经完成了,第二步是传播, 《我和我猫和我狗》勉强算是踏出了半步,如果真的要进行动漫化,后续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宣传。

最后一步就是后期商业价值开发, 这也是盈利点。

动漫盈利的方式有好几种, 一是在电视电影网站以收费模式播放,二是动漫播放之后,对动漫衍生品的价值开发, 出售动漫人物形象的版权, 以此来获得利益, 文具, 玩具, 手办, 生活用品这些都算在其中。

动画公司这一次想要购买的,并不是仅仅是动漫改编权, 他们还想购买《我和我猫和我狗》的其他一系列的权利,总的来说,就是想要将《我和我猫和我狗》的版权以打包的形式全部购买。

而他们那边出的价格是, 一百万。

这个价格, 在沈妈妈看来, 偏低了些,为什么说它低呢,是因为对方想要以一百万的价格,买下《我和我猫和我狗》的所有衍生版权。

要知道,一个漫画作品的衍生版权有很多,比如说,沈妈妈工作的这家出版社看中了沈松雨的《我和我猫和我狗》,想要刊载,因为《我和我猫和我狗》的著作权是沈松雨的,所以出版社是要付沈松雨版权费的。

又比如说,有人看中了《我和我猫和我狗》,想要改编成为小说,或者是出有声,这同样需要付版权费。

衍生版权的种类有很多,总的来说,就是由这部作品延伸出去的东西,全部都可以算在衍生版权里面。

而动画公司,想要以一百万的价格,购买下《我和我猫和我狗》的全部版权,老实说,这价格实在是太低了。

在沈妈妈看来,他们出这样的价格实在是太低了,但在对方公司的眼中,他们出这个价格已经很公道了,为什么?

因为《我和我猫和我狗》的知名度并不大,如果他们买下了这部作品的衍生版权,那么为了不让自己亏本,他们势必要对《我和我猫和我狗》进行营销,开发这个漫画的衍生价值,这样一来,得利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公司,作为作者的沈松雨,同样也会受到相应的好处。

其实说到底,动画公司就是觉得《我和我猫和我狗》的知名度太小了,虽然知名度小,但是动画公司却看出了《我和我猫和我狗》的隐藏价值,要不然,他也不会在《我和我猫和我狗》知名度这么小的时候,就主动找上门来。

还不是看中了营销之后,《我和我猫和我狗》可能会有的热度吗?

但在沈妈妈看来,动画公司一点诚意都没有,以这样的价格就想包圆了《我和我猫和我狗》,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