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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绮眼睛一亮,手速极快的阅经道人已以光速截了话。

阅经道人22:18:45

新人,你别听他bb,他随便写两千字都顶我两万字,当然不差钱说罢,二人就在写手群里互相吐糟伤害了起来,姜绮一开始的疑问亦被潮水一浪接一浪的对话刷过去,不过这亦无关要紧,因为她已经释怀──写手这个圈子和网红始终有分别,听上去功利性略轻,但一样米养百样人,重要的还是写出来的书好不好看。

写得烂,即使心怀大爱,也并无卵用。

姜绮唇角一扬,快乐地在文档里敲下《现代仙帝日常》六个字,这回不写苦大深仇的升级流小说,而是大开脑洞,写一个满级号回到新手村学习杀杀野猪捡粗布……的温馨愉快故事。

话说袁极来到现代,被科学的潮流淹没,不知所措地顶着一身白衣在街头穿梳。

其俊美无俦的容貌,以及怪异不合时的打扮,都让他每一步都受到路人的注目礼──而他本人浑然不觉有什么问题,毕竟在横行仙界的时候,他亦是所有学徒或大能的焦点,只要他收敛气势,想一睹仙帝真容的人多如过江之鲫。

简单来说,袁极已经习惯了自己这么吊。

他走了一会之后,开始觉得不太对劲,可能他已经太久没关心过人间界的变化,以往他每次下凡,差别都不大,有皇帝,有粗布麻衣的百姓,建筑低矮。

这时候,袁极抬头,摩天大厦高耸入云。

这人界,已经不是他熟悉的那一个了。

他走出马路,一辆跑车踩下急刹,堪堪在他身侧停住,摇下车窗破口大骂:“你走路看路好不好?想碰瓷也别穿这么奇葩的衣服!”

袁极转头,指尖戳了戳这个奇怪的铁皮箱子:“这是什么?”

“……啊?年轻人,你没见过好车?”墨镜青年眉一扬:“保时捷911carrera4s,保证时速快捷……明白了没有?撞花了它卖了你都赔不起,明白了就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