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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动作太亲密了,他又不是真的男朋友。真是过分…

“乖,大街上呢,别这么可爱。”林故笑够了,把她拉起来扯下帽子,帮莫黎黎整理好头发,顺势又摸了两把。

小姐姐有多可爱,只有我知道就好了。

在莫黎黎炸毛之前,林故识相的收回犯罪的魔爪,牵起她的手沿着胡同往里走。

胡同街除了卖衣服,就是卖首饰文具的。饰品摊的小玩意很多,发箍、发夹、手链、耳钉什么都有。

莫黎黎典型小女生性格,天生喜欢仙女风花里胡哨的小饰品。

买回家即使不用,拿来收藏也很开心。她今天用来扎双马尾的皮筋,就是大学时买的收藏品,两只很可爱的小兔子。

莫黎黎走过三个摊,看到同一款银色点缀着浅金叶脉的藤蔓发夹,忍不住停下来拿起藤蔓发夹问摊主。

“姐姐,这个怎么卖啊?”

摊主热情的回答,“128,你诚心想要,给120就行。”

“哦…”莫黎黎放下发夹,遗憾的多看了两眼,转身跟林故说,“走吧。”

“你不要吗?”林故沿途都在观察小姐姐,她经过三个摊位,来来回回盯着同样款式的发夹看了几十次,心里明明很想要。

“太贵了,我还要给你买衣服。”说完,莫黎黎不想让林故有负担,补充说,“而且我年龄带这种饰品已经不合适了,就算买了,那么花哨也不敢在公司带,很浪费。”

“这样啊。”林故跟莫黎黎继续往前走。

其实莫黎黎眼光挺好,刚才那个发夹,她带上一定像小仙女。

小姐姐去上班时总穿很土气显老的颜色,化故作成熟的妆。她长了减龄的娃娃脸,眼镜后的一双杏眼很漂亮,明明淡妆会好看很多。不好好打扮,真是暴殄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