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京川也干了杯:“说出来不怕你笑话,那时候我二十岁,就像快死了一样绝望。”
“后来呢?你去弹吉他了?”
“那时候还没有。体院旁边是市图书馆,平时没人想去。我闲着没事,就想去里面看看。到处都是书,比我们县新华书店里的书还多,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书。当时我想,书里是不是有我想知道的东西?”
“你想知道什么?”
“这一切到底有什么意思?”耿京川又笑了,“我就去哲学区找,什么存在啊,虚无啊,这个论那个论,还有佛洛依德,心理学什么的——说实话,我看不懂。”
冷炽也笑:“我也看不懂。”
“不过我认识了一个人,他叫庄仲,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他也让我看到,人和人之间的差距,真的,很大。”
听到“仲”字,冷炽心中一动。果然,耿京川继续道:“混熟之后,我们叫他老二,因为他比我小几个月。庄仲是学数学的,但他会的东西很多,也看过很多书。他会好几种乐器,钢琴、吉他、低音提琴,还会写小说。我看不懂他写的故事,里面的人都有点不正常,疯疯癫癫的。卫卫喜欢他写的东西,他俩能聊到一起去,那都是后来的事了。”
“卫卫?你们早就认识?”
“当时我只认识巴音,庄仲和他玩得挺好,一起搞乐队。我跟着他们玩了一阵,也喜欢上摇滚乐。你别看巴音老实,他打鼓跟不要命似的。他们的吉他手也挺厉害,我就跟他学。后来那个吉他手跟了别的乐队,我就替上来。再后来就碰到卫卫,那会儿她还是个小孩,就在你们美院附中上学。那么多乐器,也不知道她为什么挑了贝斯,可能是庄仲贝斯弹得最好吧……”
“那——”
庄仲为什么要自杀,冷炽差点脱口而出。一想到巴音的嘱咐,连忙改口:“庄哥现在……还弹贝斯吗?”
“他死了。”
耿京川把烟头戳进烟灰缸。火星烫到手指,他眼睛都没动一下。
冷炽看他的表情,似乎不打算继续,便叹气道:“可惜了。”
耿京川盯着烟灰缸里最后的一缕烟,直到它变得透明:“你跟庄仲都是聪明的人,脾气也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