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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查旧例,直隶人丁五年一审,分为九则,上上则征银九钱,递减至下下则征银一钱,以家之贫富为丁银之多寡,新生者添入,死亡者开除,此成法也。无如有司未必能留心稽查……且又相沿旧习,每遇编审,有司务博户口加增之名,不顾民之疾痛,必求溢于前额,故应删者不删,不应增者而增,甚则人已亡而不肯开除,子初生而责其登籍,沟中之瘠犹是册上之丁,黄口之儿已是追呼之檄,始而包赔,既而逃亡,势所必然……”

当李维钧呈奏之时,大臣们很快便嗅到了不一样的味道,自从之前户部追缴积欠和火耗归公以后,大臣们对于政策的敏感度也是越来越高,这一次李维钧所反映的丁银问题,也是大清积弊已久的大问题,如今被呈奏上来,想来背后应该没那么简单。

所谓的丁银问题其实由来已久,从明朝就已经开始了,也就是俗话说的人头税,这项赋税在明朝时是作为地方税收的一种,与里甲、均徭等四差银一起,都由地方官员征用,并不上缴明中央政府,因此也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明朝官吏敛财的一种弊政。

后来清朝建立之后,很显然吸取了这一弊政带来的教训,将丁银编征作为中央政府赋税征解,也就是让地方官将丁银随同田赋一起上缴,同时对于人丁的编审也逐渐制度化,每五年一次编审人丁,以保证丁银的征解。

正所谓“直省每岁终,各将丁徭赋籍汇报总数,观户口消长,以定州县考成。”当时丁银的增长也成为了地方官员的考核目标之一。这项赋税在顺治十八年的时候,竟然达到了三百万八千九百两之巨,因此也受到了当时清廷极为重视的目标。

当然,在丁银制度建立之初,就已经深藏弊端,就如同李维钧所言,户丁编审中的虚报和浮夸之风十分严重,特别是很多官员绅衿利用优免特权隐漏人丁,奸猾之徒又托为客籍以为规避,可是丁银要收的钱依然存在,于是便加重落在了贫苦百姓的身上。

以致于当时出现了很多令人感觉莫名其妙的事情,比如在山东曹县,当是就已经有人利用户等进行放富差贫,所谓“豪强尽行花诡,得逃上则;下户穷民置数十亩之地,从实开报,反蒙升户。其间家无寸土,糊口不足,叫号吁天者,皆册中所载中等户则也。富者田连阡陌,竟少丁差,贫民地无立锥,反多徭役。”

后来康熙为了收纳民心,博得一个圣君的名头,便弄出了一个“永不加赋”的政策,说白了就是在人头税上进行定额,从而收纳民心。

可问题是,这种“永不加赋”的政策更多是一种形式主义,它只是不再增加丁银的额度,并没有减少或者不征,原来该有的负担现如今也没少,不过名头上倒是忽悠了不少人,纷纷称赞为德政。

“臣以为,为解决直隶丁银弊端,当以丁银摊入田赋之中,以田地定丁银之多少。”

李维钧的一番话还没有说完,就已经在殿中群臣心里掀开了惊涛骇浪,原因很简单,这一条所谓的摊丁入亩,依然是在朝着士绅开刀,当下等李维钧刚刚说完后,便有人跳出来反对了。

“奴才以为不可……此策名为解民之困,实则是害民之举!”

“臣以为,若摊丁入亩则有损先皇圣名,此人祸心包藏,实在该杀!”

“祖制不可轻改,还请皇上明察啊!”

有的人直接扣帽子,有的人则是混淆是非,还有人杀气腾腾,他们明面上是对李维钧喊打喊杀,实则却是在向雍正抗议,这玩人没这么玩的,要钱就算了,眼下怎么朝着士绅的根基开刀呢?特别是直隶还是八旗的底盘,许多八旗都统也在表示着反对之意。

这一招可是太狠毒了,对于士绅来说,他们的权益主要在于两点,一是田地,二是人口,过去的时候由于大家伙都在隐匿人口,因此所谓的丁银根本收不到他们的身上来,这个时候却是将丁银化进了地田税里面,毕竟你能将人口藏起来,这地总藏不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