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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那一天,国亡了、民亡了,就剩一本法典孤零零的悬在奉天殿上,这样的法律就算依然存活还有什么意思呢?

异族踏上咱们的土地,接受着那些权贵们的效忠谄媚,然后就会将咱们苦苦守护的法典扔进尘埃,嘲讽着吐上几口口水。

守法守到亡国灭种,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本末倒置之最高水平了。”

没有四大案,大明在洪武年就不可能如此迅猛的发展。

四大案合法吗?

淮西勋贵集团兼并土地,变民产为私产,这是锦衣卫查出来的,地方官府为什么没有查出来?

胡惟庸真的准备造反吗?

蓝玉真敢霸占太祖皇帝看上的女人,甚至喝点酒大放厥词?

空印案中,上万地方府县的官员,每一个都贪墨国家的税赋了吗?

四大案死去的人头,加在一起可是一个天文数字。

在这点上,正史跟野史无法相互佐证。

《明史》是满清修撰的,可能会有夸大抹黑的成分在。

《明实录》是解缙修的第一版,随后杨士奇又修一版。

但是第一版明实录中可没有建文年号,明实录有洪武三十五年,没有建文四年!等到朱瞻基承认了朱允炆的政治合法性后,官修的明实录里才有建文四年的史实,也就是现在看到的这一版明实录。

大家都知道的史实,正史里却没有,那正史还代表百分百的正确吗?

“律法永远不可能比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