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
熊储在心里暗暗责怪自己走背字儿,因此就有些走神,根本没有注意前面的路。
如果不是梅蕊儿一把抓住熊储按在地上,很可能今晚更糟糕。
巡逻队,五十多匹战马的一支巡逻队过来了。
熊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靠近了县城,还差点儿迎头撞上巡逻队。
“看来混世王还比较警惕,乱打乱闯只怕不行。”熊储对着梅蕊儿的耳朵说道:“我们从两边夹击过去,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个巡逻队全部制住,然后逼问混世王的位置,争取一击奏效。有了这五十多匹马,村里的人转移就方便多了。”
熊储并不想杀太多人,再说这附近有三四万人,那也杀不过来。
一旦惊动了人家的大部队,自己这两根葱就可能给人家当佐料。
要想不惊动更多的人,就只能把人制住,不能随便杀人。
因为杀人会有血腥气,军队的人对于血腥气都特别敏感。
两个武林高手暗中下手,制住五十多人并不难,两个呼吸之间就已经解决问题。
没想到这五十多人竟然就是混世王中军马队,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把卫队长拧出来,熊储的分筋错骨手还没有用力,好多事情都知道了。
不是没用力,而是熊储说出自己准备使用分筋错骨手的时候,一切就结束了。
卫队长根本没有丝毫犹豫,就把混世王的所有信息说了一遍,当然包括“摸金校尉”的经历。
“原来他们两兄弟是盗墓贼出身,难怪不怕死。”熊储冷笑一声:“但是我想知道的是,现在混世王在什么地方,而不关心他究竟是不是盗墓贼。你在这里胡说八道,究竟是什么意思,想拖延时间吗?”
“大侠误会了。”卫队长赶紧辩解:“小人的意思说,混世王并不是无缘无故占领远安县城,而是他认为东南尖山有古怪,应该就是战国四公子之一春申君的墓穴,现在带人挖墓呢。对外说自己住在城中,那是迷惑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