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位华夏人写的,但写的是一个英国故事。”史蒂文回答得十分殷勤,还亲自吩咐人回公馆,取了一本小说译本来。

只要是热衷于阅读的人,或许在第一次见到男频穿越小说时,都很难抵抗它的魅力。

史蒂文的这版译本十分粗糙,但就是这样粗糙的翻译,在被劳伦特夫人身边的女仆全场诵读后,竟引起了大多数人的注意。

《保罗穿越记》通过了这一遭,才彻底的在洋人圈子里风靡起来,甚至有狂热粉丝,每天一大早,就吩咐佣人前去报亭买报,然后再请精通洋文的华夏人翻译。

这样强的吸粉能力,自然让本就十分有眼光的劳伦特夫人起了别的心思,这小说既然在租界如此风靡,传回英国后岂不是更会引发一番风潮?

劳伦特夫人倒不是在乎能从引进这小说中赚到多少钱,她不缺钱,她在乎的是从茫茫沙粒中发掘出一块金子的成就感。

想到一本或许会风靡全国的小说,竟会首先由自己发现,劳伦特夫人就不禁呼吸急促,赶忙给在伦敦开了一家出版社的堂哥去了一封信。

等了三个多月都没等到回信,劳伦特夫人心里不禁有些失望,莫非堂哥看不出这篇小说的价值?

还是说她不了解当前出版界的状况,贸然推荐的这本书,根本入不了堂哥的眼?

但正当她已经渐渐把这件事放下的时候,一天清晨,却忽然看到女仆匆匆走进客厅,而跟在女仆后面风尘仆仆的那个金发男子,正是她的堂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