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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钟前天晚上给沈央央告白了,贱人,如果你要点脸的话,就离陆钟远点。”

“不信的话,可以去问陆钟噢,或者刘平,他身边的兄弟都知道哦。”

秦小蕾的脸色一下子变白了,手也有些抖。

她的室友一直关注着这边的动静,见状好奇的问,“怎么了小蕾?谁给你发的消息?”

“没谁。”秦小蕾强撑出一个笑,手指滑动,慢吞吞的把这两条短信删除。

沈央央这个人,秦小蕾是知道的,而且不是在来俞城七中之后,是在两年前,她就从陆钟的嘴里听说过她。

两年前,陆钟去虞山里打猎迷路,那是她第一次遇到他。

秦小蕾把他带出了虞山,陆钟说多亏了自己救了他一命,交个朋友吧。

少年桀骜不驯,一身的矜贵张扬,仿佛做什么都很有底气,一看就是个大少爷,秦小蕾的生活中没见过这种人,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

她没拒绝交朋友这个提议,也想不到拒绝的理由。。

那个暑假是秦小蕾过得最轻松快乐的日子,陆钟住在驻扎在虞山的部队里,每天下午都来找她,两人一起在山里闲逛,什么都不用担心,几乎无话不说。

她的父母也不再给她安排各种农活——她带陆钟出大山的那个下午,就有人拎了大包的礼品送到他们家,等后来听到村里的闲话,说陆钟是部队首长的儿子之后,家里就更加不拦着她和陆钟交往了。

秦小蕾是在他们见到第一只狐狸的时候,知道的沈央央这个人。

当时陆钟手指搭在□□上,眼神专注,嘴角却带着笑意,“这只狐狸沈央央肯定喜欢。”

“沈央央是谁?”秦小蕾只是随口一问,她那个时候对陆钟还没有什么别的心思,只觉得他长得好身份高,天然的想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