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他们把公主握在手里这么久,等的就是此时此刻。

而作为公主本人的意愿,并不重要。

所以这趟浑水闻知坚决不参合。

本来闻知和芙兰丝的相貌很像,不过有一句话叫相由心生,芙兰丝一直是温室里的娇花,她的容貌就是上流社会小姐们精心呵护的模样,从头发丝到脚指甲,都是那么的完美和恰到好处,就是伤心,也是梨花带雨般的柔美。

闻知可不是娇花,她原本也是一头铂金色的长发,但这个不符合她的审美,于是她把头发染成了黑色,还剪短了,十分利落。

原本白皙的肤色也变深了,是一种健康的淡蜜色,加上她不间断的锻炼,她的体型就像一头优雅的豹子,闲着没事看起来懒洋洋,一旦发现猎物就变得虎视眈眈。

如果她穿紧身锻炼服,还能看见清晰健美的肌肉线条。

芙兰丝的眼神温柔无害,让人看了就像看到一头幼鹿,让人忍不住怜惜。

闻知的眼神平静无波,看得时间长些,让人心里发寒。

芙兰丝终年奢华长裙,优美盘发,精致的镶钻高跟鞋,耀眼璀璨的珠宝妆点着她的美丽容颜。

闻知穿的最多的是工装,偶尔休闲服,永远的平底鞋,她也有首饰,是一个精心设计的指虎,里面有异常锋利的刀刃。

闻知在深海伸手抹人家的脖子,就是用了指虎里的刀。

这两个人,现在就是摆在一起,人们都找不到多少共同点,毕竟明星化妆卸妆都能判若两人,何况闻知和芙兰丝,她们已经完全两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