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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嵩岭也没有客套,指了指靠窗的一张桌面光秃秃的办公桌:“那是你的桌子,先将就着用吧。不过……我估计你也没时间坐,今天上午你跟着何明玉、朱飞鹏一起去天然居酒店调查。”

“是!”赵向晚与何明玉、朱飞鹏同时响亮回应。

“刘良驹、艾辉一组,去翁萍芳单位调查。”

“是!”

“黄元德、祝康一组,去翁萍芳家里调查。”

“是!”

安排好组里六人,许嵩岭拿起一份卷宗递给赵向晚:“先用十分钟熟悉一下案件情况,等下路上再让何明玉给你详细介绍。”

大家都是熟人,一起断过案、喝过酒、吃过饭,算是一个战壕里出来的战友,没那么多虚礼。赵向晚将带来的随身物品放在属于自己的办公桌上,便和何明玉、朱飞鹏一起出了门。

案件发生在天然居酒店,三天前,1992年1月11日。

一位名叫翁萍芳的年青女性被掐死在酒店2108房间,生前有过性行为,现场有挣扎痕迹,颈间掐痕清晰,从印记上来看,凶手戴着棉纱手套,没有留下指纹。水杯留有指纹,床上、枕边收集到毛发,因为死者被发现时酒店人员进出较多,现场脚印痕迹破坏严重,无法采集。

死者戴着金耳环、金项链,现场留下的背包内财物没有损失。

驱车前往酒店的路上,何明玉有些不屑地补充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