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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里,许嵩岭一张脸似锅底一样黑。妈的!这家伙太狡猾了。

“你怎么知道他们在2103约会?”

“萍芳在小卖部打电话订的嘛,她说不要临街的,要对着落霞山的。然后她打电话给野男人,让他到了之后直接去2103。”

“你脖子上的伤,一开始为什么说谎?”

“警官,我当时心慌啊,怕你们以为萍芳是我杀的,哪里敢说是萍芳挠的,我有罪,我不该欺骗那三位警官,我有罪,对不起!我现在就说实话,保证说实话。萍芳打完电话之后吧,我越想心里越不舒服,凭什么她能和那个野男人上床,和我在一起去推三阻四?我拉着她要过夫妻生活,可是她铁了心不肯,我俩拉扯起来,就是那个时候被她在脖子上抓了这印子。”

许嵩岭发现所有线索到这里都断了。

正如赵青云承认与翁萍芳是情人关系,晚上和她在一起,但不承认杀人一样,潘国庆也只承认到过酒店,曾经与萍芳有过拉扯,矢口否认动手杀人。

脖子有伤?他们是夫妻,拉扯打架很正常,只能说明翁萍芳死之前与潘国庆有过争执。

到过酒店、翻窗上到二楼?他的确醉酒开车到过酒店,也真的上了二楼,但他不承认进了房间,一样无法定罪。

“刺——”负责笔录的朱飞鹏没控制好力气,钢笔笔尖将纸面划破,发出刺耳的声响。

潘国庆的目光越过许嵩岭、朱飞鹏,落在坐在最后的赵向晚,嘴角渐渐上勾,露出一个邪气十足的笑容。

【警官,还得感谢你告诉我什么叫疑罪从无。什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看是坦白牢底坐穿,抗拒回家过年!你们有证据,我就有说辞,反正只要不承认自己杀了人,谁也不要给我定罪。】

听到这一段独白,赵向晚心情有些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