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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本里露骨的描写并没有让赵向晚脸红,她此刻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引潘国庆说出实情。

潘国庆的精神已经接近崩溃,此刻只要对症下药,就能达到目的。

赵向晚转过身来,慢慢走到潘国庆面前,双手支撑在铁桌面之上,她的眼睛里闪着异光,嘴角带着一丝嘲讽。

“觉得赵青云丑,怎么不顺路把他杀了?”

“把他杀了做什么?难道要让这对狗男女在阴间做夫妻吗?休想!老子只杀一个,让另一个当替死鬼。”

许嵩岭与何明玉交换了一个眼神,何明玉只觉得一颗心越跳越快,恨不得跳起来欢呼:他承认了!他承认了!

“翁萍芳在日记本里说过,死亡是一种解脱,因为终于可以摆脱你这个无能的男人,终于不用再看到你这张丑陋的脸……”

这一句话,宛如刺骨尖刀,残忍地扎进了潘国庆的内心,他那颗脆弱的自尊心就像是气球一样,破了。

“嘿嘿,她想摆脱我?她想摆脱我?她可以开口和我提离婚啊?为什么不提?她只不过是想拿着我的钱去养野男人!她这个贱人,她该死!”

“所以,你杀了她。”赵向晚的语速猛然加快。

“是!我杀了她!敲开门这个贱人还以为是她野男人回来了,兴奋地跑过来搂我的脖子。等到看到我的脸,她就变了模样,将手一甩六情不认。我恨,我恨得牙都磨碎了!我掐着她的脖子问:你还有没有良心,你还有没有良心!她不仅不服软,她还用那长指甲挠我,那一下痛得我心窝窝都在疼。我就继续用力,继续用力,我使劲地掐,我看着她脸色变青,我看着她翻了白眼,我心里痛快啊,痛快!这个贱人!”

潘国庆像疯了一样地嘶吼起来,面孔扭曲,两只手成鹰爪状,因为太过使劲指节泛白,腕上的手铐链在铁桌上敲击,发出刺耳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