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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想到艳艳转动手腕,轻描淡写地描述杀人过程,何明玉就怒火中烧。

——“亲手把刀刺进费永柏左胸,看着他震惊、恐惧的眼神,我神清气爽。偏偏费思章那小家伙讨嫌,死就死吧,他倒在地上了,喉咙口咕噜咕噜往外冒血泡泡了,还冲我伸出手,傻乎乎地喊了一声姐。”

如果说,费永柏、屈薇歌有做错的地方,那稚子何罪?费思章优秀、阳光,既聪明又勤奋,看到爸妈不让姐姐玩洋娃娃,悄悄帮她藏了一个在自己的玩具箱里。

因此,何明玉觉得费思琴不值得原谅。

祝康是折衷派:“

我个人觉得,费思琴应当负刑事责任,毕竟的确是她引狼入室,自导自演了一出抢劫案,造成两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但考虑到她有精神疾病,而且主体人格无法完全控制自己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种观点,莫衷一是。

最后还是高广强举起双手制止了大家的讨论:“好了好了,判刑是法院的事情,咱们只要负责把人抓到,证据收集齐全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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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之后,医院打来电话,费永柏醒了。

高广强带队,朱飞鹏、何明玉、赵向晚四人前往医院询问案发过程。

费永柏讲的,是一个悲伤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