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明宝斐然 三三娘 893 字 3个月前

为什么?廖雨诺也问过她的。跟所有人都可以很轻松地开始,因为反正结束了也没关系。唯独对他,是深夜输入过一百次烂熟于心的账号名却始终不敢点下好友申请的手。

不是因为怕伤害他。

不是因为怕最后连哥哥都当不成。

不是因为以为他心里有别人。

“因为我特别喜欢你。”

商明宝的呼吸定住了,眼睛也不眨了。

一柄小锤,轻轻地落在了她的心田。有庄严的钟声,在她的人生时刻响起,庆祝她找到答案。风拂过荒漠,吹开细沙,露出被潜意识深埋在沙丘底下的答案。这钟声如此雄浑、辽阔,从心脏的钟塔上敲击而出,传过四肢百骸、血液骨髓、神经细胞,替她宣告给了商明宝这具躯体所有的臣民,宣告给她的43对神经、206块骨头,60万亿个细胞,250万亿根血管。

“因为我太喜欢你了,向斐然。”商明宝念他的全名,抬起头,看着他近在咫尺的、第一眼就叫她难忘的双眼。

“因为我特别喜欢你。”

从一开始,就像小时候想嫁给哆啦A梦那样的,在喜欢你。

第51章

那个清晨, 向斐然慢慢地走回西九十六街。

他清楚地记得,他自下而上地从对角横穿过中央公园,走在冷冽的、湿沉的刚下过下雨的天空下。凌晨五点二十分, 天蒙蒙地亮了, 那是一种静谧的、如画家油画笔触下的蓝,带着沉郁的黑。他一边走,一边与巡逻的警察、空无一人的观光马车擦肩而过,掌了铁的马蹄在柏油路上达达地响。

有十二个晨跑的人在他身边经过,北草坪的枯草上凝结着白霜。

在五点四十三分时, 第一束阳光从城市的东边穿过层层叠叠密集的玻璃大厦而来,刺破暗淡的云层, 在西边结了冰的的池塘上反射出金色的光线。

向斐然站住脚步, 抬眸望, 浓郁的黄金之色占领了他所有的视野。黄金色勾勒城市轮廓与街道,也勾勒他彻夜未眠的脸。那双除了花草屏蔽了生活周遭一切物事图景的双眼, 对这个他生活了三年的巨大都市意兴阑珊的双眼,被缀上了跃动的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