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她觉得这样活泼的大丫真好。

大丫介绍完也坐到付燕燕旁边,她笑着道:“燕燕,你还记得当初在部队里,你们搬家时你跟我介绍房间的事吗?当时我可真羡慕你,特别想也有一个自己的房间,现在终于实现了。”

付燕燕听完沉默了下,她看着大丫脸上的笑容,微微一愣。

其实大丫不知道的是,当初的自己就像现在的她一样,从来没有那么被用心的对待过,所以那时的自己很高兴。

大丫释然的笑了,“我真的很开心,现在爸爸妈妈对我很好,弟弟对我也很好。”

付燕燕点点头,“那就好,大丫姐姐,我很替你高兴。”

觉得她比自己幸运,至少她不用等很久。

大丫笑得更开心了,“谢谢你。”

然后解释道:“我从来没有嫉妒过你,就是羡慕,但现在不羡慕了,我现在只想考个好大学,以后再找个好工作。”

“大丫姐姐,你会越来越棒的。”

“你也是。”

晚上吃饭的时候,吴小军回来了,他跟汪玲一道,汪玲知道金秀珠回来了,半路上遇到吴小军,干脆将他带上。

吴小军太重了,骑了一段路后变成汪玲坐在后面,不得不说,男孩子就是力气大,载着人还能骑的飞快。

两人到家也才七点不到。

汪玲看到金秀珠,直接激动上前搂住人。

金秀珠笑着

跟她说话。

钱玉凤去厨房里端菜,晚上吴二柱做了十道菜,整个桌子都放不下,一群人围着桌子吃,边吃边聊。

尤其是汪玲,有说不完的话,其他人都插不进嘴。

倒是吴小军,以前很活泼很霸道,现在全程都不说话。贺岩就坐在他旁边,主动找他搭话,他也是听到什么答什么。

贺岩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吴小军拿着筷子的手一顿,然后继续埋头吃饭。

小时候不懂事,总觉得贺岩处处不如自己,所以看到贺岩过得比自己更好时,就嫉妒他欺负他。然而现在差距拉的越来越大,就完全嫉妒不起来了,心里只有羡慕,羡慕贺岩命好,有特别爱他的养父母,给他富裕的生活,也羡慕他读书成绩好,以后会越走越远。

不像自己,现在连兵都当不了了。

吃完饭,金秀珠就跟着汪玲一起离开了,走之前拿出送给钱玉凤的礼物。

钱玉凤看到项链,整个人都愣住了,“这……这是送给我的?我哪戴的出去?羞死人。”

金秀珠:“怎么羞死人了?看到这个我就想到你,你总说我好看,但我也想让你好看,也想让你开心。”

钱玉凤有些感动的看着金秀珠,握着她的手将人一路送到路口。

最后金秀珠拍拍她到的手,“回去吧,下次有机会再来看你。”

“好。”

钱玉凤站着没动,看着金秀珠他们越走越远,直到看不到人了,才转身回去。

手里拿着金秀珠送的戒指,晚上的时候她还跟金秀珠炫耀,以前她不敢戴手表,现在她工作挣钱了,也给自己买了一块手表,还说现在自己去哪儿都戴着,再也没有人说她不配了。

但她没想到,金秀珠会给她买项链,这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觉得这么好看的东西都是长得漂亮的人戴的,自己哪配戴这个,但金秀珠告诉她,自己喜欢最重要。

她笑着吸了吸鼻子,然后将项链戴在了脖子上。

回到家她问两个孩子项链好不好看,大丫说好看,吴小军则敷衍的点了点头。

吴二柱还是和以前一样,想都不想就嘲笑道:“项链好看,人不好看。”

但现在的钱玉凤听到这话根本不会再生气了,她白了吴二柱一眼,直接回房间拿着镜子照,越看越觉得好看。

晚上,汪玲将母子四个安排在工厂宿舍里住,前两天就准备好了,被子都让人洗过晒过。

母女三人一个房间,贺岩单独一个。

汪玲晚上也没有回家了,干脆留在工厂里跟金秀珠说悄悄话,

金秀珠突然想起来,“小军今年应该就可以当兵了吧?”

她还记得之前听人说过,吴小军先在工厂干两年,等到了岁数就去当兵,“都长大了,这样也挺好的,这孩子太久没见,感觉成熟懂事多了。”

汪玲听到这话叹了口气,“之前是这样,现在不行了,今晚你没看到吗,小军那孩子用左手拿筷子吃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