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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突然又轻轻响了一声,她惊慌地抬头看去,看到了一个一米来高的男娃,发黄发黑的白汗衫,麻布短裤,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瞪着她的,像是被逼入绝境的小豹子,绝望瑟缩中带着狠厉,是原主便宜娃中的老二。

常采萍泪水又自动飚了下来,不知道是刚刚痛的余韵还在,还是现在这会儿太难过了。

她就恨不得立马再撞一次,能撞得穿越回去就穿回去,回不去就死了算逑,这人设太次了吧!

她和原主的身份和性格都是天差地别的,她是二十一世纪新人类,虽然是农村出身,但她爸妈白手起家,做房产生意,赚了不少钱,她也沾光,勉强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里晋升为一个白富美。

她那家中几个大的全是兄长,因此是千恩万宠长大的,没啥糟心事儿,时不时去支教支教,有空了就回到乡下帮外公外婆种种地、铲铲狗屎、喂喂鸡鸭,毕业之后携笔从戎,成了一位优秀的战地记者。

穿来这儿之前,她正在炮火连天中搞采访,因为看见几个小孩子在炮火中,所以过去扑到了他们,谁知道救了那些小孩子,自己一命呜呼了!

她自问自己上一辈子多行善事,就算赶上穿越,也该穿越个什么千金小姐,衣食无忧,父母疼爱,对象体贴。

哪怕再不济,也该是普通人家的女儿,勤勤恳恳奋斗一生,还是能过上吃穿不愁的生活,可这个贼老天,给他安排了个下放户女的身份,还包送虚荣、寡妇、恶毒后妈这些标签,这还不如让她长眠地下好呢!

常采萍光想这么一通都已经心力交瘁了,干脆一翻杏核眼,直挺挺地在松垮垮的木架子床上一挺,妄图以一个尸体的模样欺骗贼老天,把她的灵魂给换回去。

门口的小二蛋也错愕了一下,又不确定似的踮着脚尖伸着脖子,转着眼珠子远远打量了一下躺在床上的常采萍。

按原主的性子,在他们先前骂她的时候,她就会立刻跳起来,抽一根树枝儿或者竹条追着二蛋他们满院子打,直到打到他们都躲在那土坝墙的墙角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才肯住手。

但是今天这个常彩萍太反常了,看他们的眼神就没有以前的凶巴巴,而且也不打他们,现在还倒在了床上,对他们不闻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