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颜马上把虫捉了,将包贝尔改成宝贝儿,这才关了笔记本电脑,准备下楼吃早餐。

昨天才从霸总家回来,郝颜赶紧趁着灵感还在,麻溜地将新章码了。

现在是三月天,B市的天说变就变,郝颜穿着运动鞋下楼,离了室内空调,外面的冷风就是照妖镜,一照一个准。

逼得郝颜不得不回去把短袖换了,再下楼就是一件红色毛衣披身,下半身穿着白色毛裤,头顶绿帽,远远望去,活脱脱一棵胡萝卜,红得耀眼,绿得发亮。

“下楼吃早餐?”邻居老太太问他。

郝颜点头,想到邻居太太近视严重,可能看不到自己的动作,弯弯眉:“下楼喝粥,顺手拿个快递。”

邻居太太只看到红的绿的模糊一片,老人家最喜欢这种亮色,奈何现在的年轻人都嫌红色土气,乍一见郝颜这样穿,“你这衣服,红配绿,鲜艳又喜庆,穿着好俊。”

“妈妈手艺好,在家织了寄过来的。何姨您喜欢,我回头让我妈帮忙打一件。”郝颜对这样的夸奖向来是没有抵抗力,连着心里对这身搭配的最后一丝怀疑也没有了。

他下楼,脚步轻快,没几步就顿住了。

对面有一栋老居民楼,本地人早就搬走,住在这的都是些外来务工人员。有的拖家带口,孩子一多,卫生也不方便管理。

所以也就不知道眼前的这一坨黄色膏状物体是哪个孩子方便的。

郝颜往回走,再回来身上就多了一把铁锹和垃圾铲。

这把铁锹乌黑瓦亮地,以不可阻挡之势扎在地面,将一条毛色发亮的大黄狗怼得懵逼。

我是谁?我在哪里?这里怎么回事?狗都摸不着头脑。

“你……”对面的年轻男人手里牵着狗链,被狗拉拽的身体停了下来,看见郝颜的动作,一副又惊又怒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