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娇姐,你这是……”她一点“尝”的兴趣都没有。

沈眉娇盖好保温壶,把围裙一摘,随口回道:“有个朋友病了,煮些粥去探病。”

“男朋友?心上人?”爱丽丝眼珠子一转,充满好奇地盯着沈眉娇。

“普通朋友!”沈眉娇拎了保温壶就准备出门。

“唉好咸,咸咸咸!”爱丽丝舀了一勺粥就碰了碰唇,然后一声哀嚎,“娇娇姐,你这样可不行,这粥……略难吃啊!我认识个厨艺高超的人,要不我带你去找他学学”

爱丽丝心里的os是:这都要给人家煮粥了还朋友,看普通朋友哪用得着亲自下厨的。不行,她得帮帮娇娇姐。

“真这么难吃?”沈眉娇就皱了眉。

她心里的os是:难吃成这样,薛锋扬只怕会挑剔得她这辈子都不想下厨了,还是……找人指点点吧。

于是,沈眉娇就点了头,多请了两小时假期,由原来的两小时改成了半天。

等被爱丽丝拉到了“高人”的住处时,沈眉娇才傻眼。

爱丽丝说的“高人”,是她的大老板,莫斓笙大人。

“小叔叔!我想死你了!”爱丽丝几乎是用扑的,一把就抱住了莫斓笙,连开口的机会打招呼的机会都没给他。

沈眉娇想回头走都来不及。

她给公司的请假理由是“去医院处理伤口”,但现在她却处理到老板家里来!

莫斓笙把爱丽丝的爪子一根根扒下来后,才看到明显陷入痴傻尴尬状态的秘书三号,不由失笑道:“快点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