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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渐苏放下酒杯,撑住下巴沉吟许久,方道:“不要太俗,也不必太高雅。太深奥的听不来,肤浅过度的实在老土。朗朗上口最好,还得符合大众口味。”

翊王听得好奇,如何也不能凭空想出这种乐曲:“这是什么奇乐?”

兰渐苏嘴唇说出三个字:“流行乐。”

“流行乐?”翊王对这个新鲜的乐种感到陌生又新奇,“莫不是市井中盛行的小调?”

“说不上来,我唱给你听。”兰渐苏笑笑说。他拿起一根筷子,在酒杯上敲了敲,清咳两声,看着翊王唱道,“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兰渐苏唱《七里香》时,眼睛里是写满感情的。他高中时就是在舞台上唱这首歌,交到了第一个男朋友。所以这首歌对他来说意义非凡,每一句都是初恋。于是翊王耳旁听着异世之乐,眼中是兰渐苏那双收进了满池风月的眼,心里荡开的绪潮,就像这池被风吹皱的滟滟湖光。

然后兰渐苏的歌声止了,翊王的眼神还深深驻在他的瞳眸中,神魂也纠缠在了里面。

之后又是一杯酒,解了这个绪潮。翊王说:“此曲果真与众不同,本王以往从未听过。里面一些词语,亦是本王深思不透的。”

“那些词,还得读过些西洋文本的人才钻研得透,王爷自不必去介怀。”

“也是。此曲最妙在音律,新颖独特,当真有几分趣味。”

兰渐苏惋惜道:“可惜没有钢琴,不然更能唱出歌的风味来。”

翊王又听懵了:“钢琴是什么?”

兰渐苏说:“那是一种西方乐器,手指在一些黑白相间的板上敲啊敲的,就能敲出优美的音乐。这乐器咱们中原还没有,要问西洋人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