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管他,也没有人会在意那个坐在角落里的奸商的儿子今日又做了些什么。

有的,只是钟翎袖子上多出来的墨点子,或者午饭时菜里面扒出来的碎石头。对这些,钟翎倒是不怎么放心上,他家中优渥,衣裳脏了可以换新的,饭里有东西也可以重买一份,反正他父亲什么都没有,除了钱。

但时间一久,他还是低估了十几岁男孩的恶劣程度,他们开始动他喜欢的东西——书。

钟翎极爱看书,因为他不能说话,也不善交际,书卷可以给他描绘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可以让他感受到人情冷暖,体会到他从未体会过的境界和情感。

其他东西他可以不在乎,独独除了书。

那时印刷术还不是很发达,市面上的书本大多都是手抄的,许多都只有一两本,被喜欢珍藏的文人藏在家中,有钱也买不到。

所以,钟翎是爱书如命的人。

而正正因为这一点,欺凌他的同窗便也抓到小辫子一般,有了新的整蛊他的法子。

他们喜欢散学之后,将钟翎的书扔来扔去。刚开始只是夫子上课的课本,后来发展成钟翎收藏在床铺底下的传记——那是他翻阅都要小心翼翼的宝贝。

钟翎个子小,抢不到,只能从这边跑到那边,每次跳起来以为能摸到书本的边了,转眼间却到了另一人手里。

嬉弄,嘲笑,每个声音都如一根一根冒着白光的针,往他心里最痛处扎去。他觉得他好像脱光了站在人群中一样,像一个怪物似的被耻笑。

他每每都眼睛很酸,但只能忍着不哭,因为眼泪一流下来,他们肯定又变本加厉了。

有次父亲来看他,他说他不想念书了,想回家。父亲却语重心长问:

“翎儿,你知道为何咱们家财万贯,外面的人却仍然看不起咱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