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哈士奇……不,是年轻的小狼人莫伦看着黑压压的魔兽森林的入口,内心充满了纠结,要是以圣殿十年如一日喜欢招收美男子进入圣殿当骑士的那位顶级审美派圣女来看的话,这位小狼人至少能拿个骑士侍卫的小位置坐坐。

可惜,以兽人的审美来说,他太纤细了,而且没有疤,看上去像是营养不良,变成兽状也只有三米长(不到),基本上是搞不定足有两米高,四米多长的风暴野猪的。

哦,顺便说一句,虽然火蜥蜴也不错,但是风暴野猪才是上品,主菜是风暴野猪的话,向心爱的雌性求爱的几率是大大上升。

莫伦其实觉得自己还是个宝宝,可以不用这么早就出去抓主菜,奈何家里的父母觉得自己不能再继续养着这个吃白饭的小狼崽了,于是跟村子报备了一下,就把他丢去了这一届成年礼狩猎队伍。

“嘿,莫伦!”他身边的半大老虎崽对着他挥舞了一下爪子——拉斯韦尔,这只臭猫又在炫耀他的疤。

准备进入魔兽森林打猎的年轻兽族们有一大半都转化成了野兽的形态,莫伦的形态在所有兽人中间都显得有些小。

“嘿,你要抓什么?兔子吗?”拉斯韦尔又凑到了莫伦的身边,“今年第一只风暴野猪肯定是我的了!”

“离我远点。”狼崽子呲牙。

“希望这次试练能让你的脸上多道疤!”老虎哈哈笑着撒开了腿,一虎当先得消失在了森林里。

呸,他才不想要什么疤。

莫伦抖了一下耳朵,慢悠悠的跟在了大部队的后面。虽然风暴野猪很好吃,但是抓起来真的很危险,他还是选点其他带回家既不会丢脸,又不会耗费太大力气的猎物吧。

毕竟莫伦的狼生目标是过平静而祥和,如同植物一样欣欣向荣的日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