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了,丢洗衣机了,待会儿晾起来就行。”闫诺笑他说话颠倒,也不戳破,听起来还挺有意思,什么“好喝真的那个青梅酒”,“地方会挑张予帆”,“有一个火锅我也知道好吃”,他擦擦头发,又把刘海抓到后面去,故意问到,“这样好看么。”

方乐说,“好看这样。”

闫诺心满意足,坏心眼儿上来决定要再逗逗乖巧的酒后小朋友,他去关卧室门,发现对面次卧的门缝都没了光,应该是已经睡下了,希望他们能安安分分的睡到天亮,不要听见付路阳的哭天喊地。

坐回到chuáng上,闫诺看着方乐水汽熏红的脸,还有一样水红色的眼角,漂亮到不行,他佯装随意的放肆看他,“今晚你唱的那首是什么歌。”

“John Lennon的《Oh My Love》。”说罢就开始哼唱起来,都不用闫诺再要他唱一遍,舒缓的调调,温柔的嗓音,方乐唱着唱着就闭起眼睛,沉浸在这首1971年的情歌里。

歌曲很短,方乐又是随意的唱,两段都唱重复了也不在乎,他问,“原声带要听么,我找给你,很好听他唱的。”

“不用,我之后再去听。”心像融化掉一样,闫诺打断他去拿手机,放低了嗓音像是诱哄一般的慢慢说,“再唱一首,你唱的也很好听。”

“好啊,”方乐笑的开心,“听什么你想。”

“什么都行。”闫诺微笑着问,“你是不是酒过六分就喜欢唱歌。”

“算,算是吧。”方乐抿抿唇,“《chūn夏秋冬》好么,唱哥哥的。”

唱歌的时候倒是不会颠三倒四,粤语的咬字没有很标准,却一个字一个调的砸在了某个人的心坎里,闫诺会唱这首歌,他很想跟着他一起哼,却知道要是开了口,这一方美妙的气氛就会被破坏个稀巴烂,大概就变成了方乐笑话他跑调八百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