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像……他是什么急于出手的垃圾,一刻都不想多留,匆忙朝外推一般。

沈平格明明知道自己喜欢他。

连燕眼眶发酸,提起行李箱,把鸭舌帽搭在行李箱上,深呼吸了下,这才看向沈平格,眼神始终没躲避,慢慢的摇摇头。

就当他不识好歹,可他真的太喜欢沈平格了,所以不想去认识别人。

说到底,沈平格还是不信他喜欢自己。

连燕头次觉得喜欢是件很累的事情,他打小收到的认同不多,可他遇到了沈逸明,遇到了沈平格,他开始觉得自己是很好的,他甚至开始想,他或许也值得拥有一个光亮的未来。可如今沈平格吝啬的剥夺掉那点认可,要他反复申明自己的喜欢。

他是一簇小小的火焰,可沈平格不相信他是周遭的氧气,不相信连燕没了他不能存活。

那就不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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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老天是不看心情的,纵使心情再灰败,天依旧明晃晃、澄澈的亮着,周遭连云都不见,阳光强烈,鸭舌帽投下影儿,光只照到下半张脸,连燕仍是头疼,面色有些苍白,候机的时候他也只是坐在那儿,近乎固执的把自己同其他人割离开来。

他听到他们在那儿告别,声音热闹,好像他们不是刚认识两三天,而是经久未见的老朋友,连燕有时会羡慕他们的张扬,好过他一言不发。

沈平格不知道去哪儿了,连燕也没有问,他们好像又陷入了尴尬的冷战之中。

同热闹分离开是件自由但无聊的事情,连燕转着手机出神,忽的听见了脚步声,大抵是沈平格回来了,他没抬头,也不知道是跟谁作对。

“方便加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