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6月3日,于饭后不听话打逃跑”
时景舒捏紧了手中的纸页,心中隐隐冒出一个猜测。
他迅速地把后面的内容翻了一遍,不算厚的笔记本中,记录着大概十几名不同年龄段的人。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这些人无一例外地,最终都是以逃跑作为结尾。
毫无疑问,这是一份由某人所记录的逃跑名单
时景舒看向一旁的兰天,问道:“你能看得出来,这是不是宋山亲手写的吗?”
这本手记上,字迹或整齐、或潦草,但时景舒能够确认,它们均出自同一人之手。
兰天拿过笔记本,片刻后,肯定道:“是宋叔叔写的,我以前总喜欢看他写的的出警记录,他的字很好认,我能确定。”
“不过宋叔叔这是在看守什么地方吗?”兰天翻着手中的本子,不免有些疑惑。在他的记忆里,叔叔一直都是镇子上的一个民警,就算涉及到拘留,在派出所里,戴着手铐,一般人也很难做到逃跑。
何况照片上这些人,一个个看起来非病即弱,根本不像是那些会反抗权威的人。
时景舒停顿了一会儿,沉声道:“与其说是看守什么地方,不如说他是在看守着一些人。”
宋山用了“逃跑”这样的字样,那么在他的视角中,这些人就是“理应”待在某个地方,但却因为某些原因,偷偷跑了出去。
这个地方,会是哪里
时景舒细细地思索着。
在宋山过往的经历中,他在荷兴镇当了二十多年的民警,笔记中每一次对于周边的描写都十分精确,证明宋山一定是到过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