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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歌可泣 歇斯 915 字 4个月前

“唉……看完成绩再继续吧。”裁判无可奈何地说。

万岁拿出手机,清了清喉咙,“一中和三中联合举办运动会。在三千米比赛中,李歌选手和罗辑选手以非常接近的速度经过终点。李歌选手比罗辑快一秒二进入最后四百米,并以平均每秒七点三米奔向终点;罗辑选手首二百米以平均每秒六点二米前行,在后二百米以平均每秒九点四米前行。请问,谁赢了?”

听着这一大串字,裁判严重怀疑他是故意的,可是他没有证据。

罗泣拧开水瓶,沾了点水,在地上写了起来。

“……所以我用了五十三秒五三,你用了五十四秒七九,可是我要再加一秒二,所以是五十四秒七三……”罗泣顶着满头大问号看着李歌,“我输了?”

“……”李歌做了一个尴尬但又不失礼貌的表情,“你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吧?”

裁判一听,可就不高兴了,他往李歌的屁股踢了一脚,“体育老师才不会算错这一题!”他对罗泣大吼:“秒钟少的才是跑得快的!”

罗泣张开嘴,“……哦——”他迷茫地应了一声,半晌才兴奋地说:“哦!是我赢了!”

天啊……

万岁点开相册,里面有一张两人冲过终点的照片,上面有一红一蓝的垂直线,分别代表着罗泣和李歌的位置,用作计算冲线先后。在放大到一比一的图上能看出,在红线到达终点时,蓝线还差半公分。

说实的,李歌有点难过,毕竟男人嘛,胜负欲是很强的,可是这份难过没稳持多久。

因为他跳高赢了。

跳到二米零八时,罗泣第一跳时脚一软,直接就躺在垫上了,连杆子都没碰着,下一跳就撞杆上了,跳起的高度大概只有半个罗泣。至于李歌,他的衣服擦过横杆,不过没有掉。

反正就是李歌赢了。

“……什么垃圾学校,哪有初、决赛放同一天的。”罗泣抱怨道。